在湖南古代,弃婴、溺婴时有出现。在育婴堂之前,南宋时期开设过慈幼局,但在元明时期处于废止状态。

    雍正八年,湖南布政使朱纲捐银600两修建了长沙育婴堂,这是清朝在湖南唯一的正式收养弃婴的专业机构。长沙育婴街(今育英街)名字的来源也在于此。

    育婴堂四周高墙,有8栋房屋,百余间房。东边有一扇黑漆大门终年紧闭,紧靠大门一侧有一米见方的壁柜,是接受婴孩的地方。壁柜里外有一扇小门,门上有出气孔,弃婴被放入柜内时,点燃随身带来的鞭炮,鞭炮响,守门者闻声将婴孩取走。

    与现代孤儿院或者儿童福利院不同的是,育婴堂收养的并非全是弃婴,有些还有“寄养”、“存养”的含义。按照清朝条例,凡地方贫户,生育子女无力抚养者,都由育婴堂收养,代请乳娘。等孩子长大,仍可叫生身父母领回。

    对一些女弃婴,育婴堂在城内各处张榜告示,收留弃婴尤其是被弃女婴;如果有人将弃婴送至堂内,育婴堂还会依照路途远近,向对方支付路费——这或多或少为冰冷的“男尊女卑”社会增添了些许温暖。

    (二)

    育婴堂的管理非常严格。婴儿被抱过来时,先记录到达时间,然后仔细检查全身;其次,育婴堂内设有数间哺乳室,随时都有奶妈可以为婴儿喂奶;奶妈还需定期接受检查,确保奶妈和孩子健康;堂内还有中医,婴儿有疾可随时医治。

    经营育婴堂每年需要巨大的经费开支,仅奶妈的工资就不是笔小数目,再加上衣物费用、医疗费、修缮费、行政开支??????资金压力巨大。

    运营的方式主要是官营。官方建堂之初都会买房置地或拨田,所产生的房租、田租是主要经济来源。也会呼吁民间捐赠。

 

    在长沙市档案馆,一份103页的《湖南省城育婴堂条规》,被称为“镇馆之档”。这份档案详细记录了每年佃钱租谷收入及田产房产明细、各界捐款数目、开支数目等。

    从《条规》来看,那时民间慈善人士的爱心也可见一斑:如长沙县孀妇王氏捐田5处共200亩,包括长沙县淳化都黄丝滩50亩、锦绣都曹家冲28亩、清泰都朱丝园48亩、尊阳都范林巧46亩、万寿都熊家湾28亩。

    在人类伦理道德史上,有阴暗,就会有光明;有邪恶,就会有正义;有抛弃,就会有收留;有狠毒,就会有善良。这份《条规》之所以被尊为“镇馆之档”,就是因为它是长沙历史的光明之档,正义之档,善良之档!

    (三)

    现在的育才学校,是1950年由育婴堂改建而成的。长沙育婴堂旧址主体建筑早不复存在,古时的收养育婴职能也早已不再,取而代之的是完全的培养人的场所。但在育才小学操场的东边,还保存着一张大门。有门闩,门高2米多,上书“育婴堂旧址”五个字,为防止雨水侵蚀大门,还做了玻璃棚。2013年,芙蓉区完成育婴堂修缮工作,并在操场不远处修建了一段15米长的浮雕。

 

如今,朗朗书声代替了曾经的嘤嘤哭声。这段浮雕,缄默站立,载着满身风雨,依旧不疲倦地讲述着长沙慈善的那些场景和历程,那些人和事,依然蓬勃地传递着人间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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