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花灯,是我国西南地区花灯艺术中的一支重要流派,是集宗教、民俗、歌舞、杂技、纸扎艺术为一体的民间文化现象和民间表演艺术,是我国宝贵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遗产。

秀山花灯以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的花灯艺术最具代表性而命名,又称跳花灯、耍花灯、花灯戏,是一种古老的民间歌舞说唱艺术,广泛流传于四川、湖南、贵州、湖北四省交界的土家族聚居地区。

秀山花灯是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土、苗、汉各族人民喜爱民间歌舞,她历史悠久,遍及全县各村寨、城镇,其中尤以隘口、清溪、兰桥、平凯、迎凤、涌洞、海洋、溶溪、峨溶、玉屏等地为最盛。秀山花灯传统的表演形式有两种。 

2006年5月20日,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申报的“秀山花灯”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秀山花灯它起源于唐宋,延续于元明,兴盛于清代,是一种集歌、舞、戏剧和民间吹打于一体的以歌舞表演为主的综合性表演艺术。

秀山县素称"花灯歌舞之乡",其花灯戏源于汉族"灯儿戏",后来融入了秀山土家族、苗族的歌舞表演技巧,发展为一种格调新颖、歌舞动人、为汉、土、苗各族人民喜爱的艺术形式。

秀山花灯,是一种古朴、诙谐、抒情优美,集歌、舞、韵白为一体,并以打击乐、琴弦乐为伴奏的综合艺术。据历史记载,它起源于元代的"跳团团"(即男、女二人在方桌上载歌载舞,连说带唱),明代又融入采茶戏的一些歌舞表演形式,始有"花灯"之称。后来,又发展为搭花台、花灯单边戏和现代花灯剧。 

秀山花灯表演每年从正月初二开始,至正月十五结束,十六以后叫"厚脸灯"。秀山花灯的传统表演,场地不限,院坝、堂屋、街头巷尾,只要有一个十多平方米的平地即可。由于各地花灯班表演形式和表演风格、表演内容的需要,也有需要特殊场地的。如表演"高台花灯",就需要传统老式的木方桌二至三张,表演的二人在几张桌子重叠高度的桌面上进行花灯二人转表演。花灯小戏,需要"搭台子",简易布景,一般是在坝子的土台上表演,或者在吊脚楼上表演。历经数百年的发展,秀山花灯逐渐形成了具有独特风格的民间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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