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仡佬毛龙节

【类别】:民俗   

【公布时间】:2006(第一批)

【类型】:新增项目   

【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石阡县

【保护单位】:石阡县文化馆

【项目简介】:
  “仡佬毛龙”是石阡仡佬族世代流传下来的民间崇尚的表现形式,主要流传于贵州省石阡县龙井、汤山等乡镇的宴明、龙凤等仡佬族村寨,辐射及于全县各地的侗、苗、土家各民族。仡佬毛龙主要活跃在元宵节期间,有学者推论,毛龙源起于古代仡佬的“竹王”崇拜和生殖崇拜。

2006年5月20日, 贵州省石阡县申报的“仡佬毛龙节”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节日起源

历史上,世居大西南的仡佬人并未得到统治阶级和封建文人的重视,关于"仡佬毛龙"的起源及源流无明确历史记载。有学者从"仡佬毛龙"的主要制作材料--竹,以及其"求子"的表演功能等推测,毛龙应源起于古代仡佬的"竹王"崇拜和生殖崇拜。

龙井乡晏明一带的仡佬族中流传有"唐魏征梦斩金骨老龙之子"的故事,传说"仡佬毛龙"即是"金骨老龙"的长子,与章回小说《说唐》中"魏征梦斩"的故事基本吻合,另外,据《石阡县志》记载:"灯从唐代起",在当地"毛龙"属"灯"之一种,故可推测:"仡佬毛龙"可追随到盛唐时期。从民国《石阡县志》所记载的"仡佬毛龙"在境内活动的主要情况来看,清末直到解放前夕,"仡佬毛龙"盛行于全县各民族村寨之中。

相关文献

“仡佬毛龙”主要活跃在元宵节期间。关于“仡佬毛龙”的起源及源流无明确历史记载。有学者推论,毛龙源起于古代仡佬的“竹王”崇拜和生殖崇拜。据《石阡县志》记载:“(龙)灯从唐代起”,仡佬族民间亦流传有“唐魏征梦斩金骨县长老龙之子”的故事,故可推测:“仡佬毛龙”可追随到盛唐时期。根据民国《石阡县志》记载:清末至解放前夕,“仡佬毛龙”盛行于全县各民族村寨之中。

古代仡佬毛龙节的传承尽管以自发传承和自然传承为主,较为随意,但从仪式主持、扎艺以及龙头、龙尾表演者的角色身份来看,仍然表现出传承中的规定性。改革开放后,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很少再有年青人热衷于"毛龙"事业,现代文明的冲击也使人们的审美趣味不断衍变,"仡佬毛龙"欣赏群体逐渐局限老年人群中,"仡佬毛龙"活动主要依靠政府来组织。

仡佬毛龙节有着丰富的文化价值,显示出独特的民族性、地域性及多样的社会功能,它是研究古代仡佬族文化传统的宝贵财富。

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5月20日,该民俗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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