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郑板桥在潍县的传说(潍坊市)
2020-07-28 16:53
【项目简介】
清朝乾隆年间,潍县是山东“财丰物阜、甲第连云”的大县。手工业和商业都很发达,当时有“小苏州”之称。也就是这个时候,著名的清官、书画家和诗人郑板桥,于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调任潍县,在这里做了七年知县。郑板桥在潍县任职七年,审理了不少民事诉讼案件,其中对贫苦百姓,都是给予暗中回护。有一次,潍县城里一个盐店富商将一卖盐小贩扭送县衙,告他欠债不还,要求县官将小贩在街上枷号示众。郑板桥历来对为富不仁的豪族巨商深恶痛绝,这次他将计就计,令衙役用高梁杆和草纸扎一个小枷,戴在小盐贩肩上,让他坐在盐商店门前。由于纸枷挡住了盐店大门,影响了盐商生意,几天之后,盐商便央求郑板桥将示众小贩带走。郑板桥当众斥责了这位盐商,并让他拿出20两银子交给小盐贩。郑板桥不愿趋奉高官,却能礼贤下士,经常与潍县城里的贫寒书生韩镐谈诗论文。有一次他与韩镐在酒肆对酌,即席写下“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的名句。
现在,潍坊市十笏园内还保存着许多郑板桥的诗画,以及在他任职期树刻的《新修城隍庙》(公园1752年)、《永禁烟行经纪》(公元1749年)、《文昌阁序》(公元1750年)、《修城记》和《修城题名》(公元1748年)五块碑刻。。凡是参观十笏园的游览者,在鉴赏郑板桥的画像、诗、画和石碑时,无不深情地怀念这位“橐囊萧萧两袖寒”的父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