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秧歌,是本溪满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发掘的一种早期女真秧歌。

太平秧歌也称女真秧歌,始于辽代。相传辽国每年派“银牌天使”以催收贡品为名,乱抢乱杀女真人,强制年青美貌的女真妇女陪他们过夜。斡多里部勇敢的女真青年打死了胡作非为的“银牌天使”,辽国派兵杀害了斡多里部整个女真部落。后来,女真人将这个悲剧编成带有情节的歌舞沿街进行表演,逐渐形成了太平秧歌。

进入本溪满族自治县的女真人将古老的太平秧歌进行了创新,揉进了莽式,吸收了本地其它民族舞蹈形式,以萨满祭祀锣鼓为音乐伴奏,从而形成了表现形式到角色、装扮、舞蹈动作都独具特色的新的太平秧歌。太平秧歌分祭祀、对礼、走阵、唱唱、浪场五个表演程式。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女真人的信仰、礼节、能歌善舞和能征善战的特点。表演时,两臂大伸大展的主要特征:上身晃动,下身屈膝,双脚交错,大起大落的基本造型都显现了女真人早期渔猎生活和社会生活特点。太平秧歌经过三个多世纪的不断演变、创新和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艺术风格。表演技巧上集美、浪、俏、逗为一体,动作粗犷豪放,场面火爆热烈,程式齐全,内容丰富。满族先民对信仰、礼仪、征战、歌舞的崇尚,从太平秧歌中完全表现出来,它不仅具有艺术欣赏价值,而且是满族历史学、民族学、民俗学、经济学、社会学、文化学研究的珍贵史料,对研究满族民间舞蹈的形成、演变、发展具有重要艺术价值。此外,太平秧歌还为研究满族早期民族形成、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活动、社会制度演变以及女真部落生产力发展等提供了极其珍贵的史料。

本溪满族自治县太平秧歌在2009年4月,经辽宁省政府批准为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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