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传统音乐
  【地区】佛山市
  【简介】
  咸水歌,又称“白话渔歌”,主要流行于珠江三角洲一带,是水上居民在劳动和生活过程中创作的一种民歌,明清两代,非常兴盛。清代屈大均的《广东新语·诗语》中记载:“疍人亦喜唱歌,婚夕两舟相合,男歌胜则牵女衣过舟也”。民国至20世纪60年代初,作为疍家人陆上居住点平洲三山有不少人会唱咸水歌,但随着社会发展,咸水歌日渐式微。
  咸水歌种类较多,在不同地方、不同场合就运用不同的歌种、唱腔和唱法,但都是主调式,五声音阶,结尾上翘的终止式。按歌曲内容可分为“生产歌”、“生活歌”、“时政歌”、“爱情歌”、“叙事歌”等。一般由上下两句组成单乐段,或由四个乐句组成复乐段。有独唱、对唱等形式,而以后者为主。一般是男女对唱,多属情歌。
  2007年3月,被南海区人民政府列入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5月,被佛山市人民政府列入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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